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,但钱也不是万能的;
没有法是万万不能的,但法也不是万能的;
沟通谈判,如果是万能的,要监狱、JC、Army干嘛呢?
1、
自从有了短视频
网上有很多LV师普法、说案,这本来挺好的;
但说实话
我特别不喜欢看一些Lv师
总是一本正经的清谈法律如何规定,按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如何办...
就像纸上谈兵的书生
人家用暴力,你在讲法律
人家耍无赖,你在讲法律
人家玩权力,你在讲法律
人家偏无视法律,你还在讲法律
人家执F者,甚至法的制定者
难道不比你更清楚自己违反了法律?
可人家就是违反了,你能怎么办?
毫无办法,还是只能继续跟人家讲法律
......
感觉挺悲哀,也挺可笑的
人家都不跟你讲法律了,不理你了
你却只能死跟人家讲法律
因为除此之外你无计可施,无路可走!
黑道的讲武力
白道的讲权力
没道的只能讲法律...

2、
大案看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看关系、考试看法律!——这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现实吧。
3、
有的Lv师,不是在讲专业,而是在讲关系!
比如自诩跟某院领导、某庭长关系多熟,就自以为比别的Lv师更有优势;
甚至在跟人闲谈或业务洽谈时,总会时不时带着一丝显摆的炫耀,内心表现出一种优势感;
真正“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”,忘了自己是干嘛的——如果你的职业本就如此肮脏,你还干,只说明你是自干堕落,同样肮脏;
别看很多Lv师在咱们普通白杏面前看起来牛逼轰轰,庄严威武;
可能在法官面前如同臣子在皇帝面前一样低眉顺眼,怯懦卑微;
在法官眼里,Lv师也不过是法律链条上最末端的一环。